就在这时,马车重重地一颠。

    女子眉心一蹙,长睫毛轻颤,双眼慢慢睁开,车帷缝隙里漏进的夕阳划过她的脸,琥珀色的眼瞳泛出金色,漂亮得妖异。

    她打了个呵欠,伸个懒腰,本是粗野的动作,由她做来却有股未经雕琢的优美,仿佛慵懒的豹子舒展身体。

    春条心中暗道乖乖,和此女朝夕相对半年,一不小心还是会被她的美貌晃了眼。

    明珠宝石一样好看的女郎,怎么就讨不到齐王殿下的欢心呢?

    “还没到驿站?”女子的官话说得不好,夹杂着浓郁的边关口音,加上声音比寻常的小娘子低沉些,带着些微的喑哑,让人想起早春拂过旷野的风。

    “快到了,娘子,”春条应道,“可要喝茶?”

    女子刚醒来还有些懵,摇摇头,眼皮又往下耷拉:“那我接着……”

    不等她合眼,一个皮水囊递到了她嘴边。

    “娘子喝口茶醒醒神,”春条道,“免得白日睡多了,夜里走了觉。”

    女子接过水囊饮了一口,泡久的茶水又苦又涩,她皱眉咋舌:“苦。”

    “苦才提神呢。”

    “给我换壶奶酒吧。”

    春条眉心拧得要打结:“酒没了。”

    “这么快没了?”

    “酒坛子早见底了。”春条微露不满。

    别人家小娘子饮酒都是浅斟小酌,就没见过像她这样一口一碗的。

    她忍不住规劝:“京城的闺秀都饮茶,娘子如今进了京,入乡随俗学着些才好。”

    “再怎么学,它也不能从苦的变成甜的呀。”

    女子嘴上嫌弃,还是抵不住口干舌燥,仰起脖子灌了两口,方才把水囊还给她,没心没肺道:“再说我也不是闺秀,学这劳什子做什么。”

    春条一时哑口无言。

    她确实和闺秀一点不沾边。

    此女姓鹿,名唤随随,是个猎户人家的女儿。

    半年前,齐王带兵前去秦州平叛,入山追缴叛军,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她。

    随随全家都死于叛军刀下,自己也受了重伤,好容易捡回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