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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龙血

    黄金巨龙的鲜血究竟能不能让人的肌肤获得抵抗遗弃之地酸性气体侵蚀的功能,没有人曾经尝试过。

    但是,黄金巨龙的鲜血可以令人的肌肤强悍有力,这却是事实。

    相传在三千多年前,人类中出了一个屠龙英雄马特乌斯,他在一次战斗中杀死了一头黄金巨龙,用黄金巨龙的献血洗了一个澡。

    结果,马特乌斯的身体变得强悍无比,可以自然屏蔽五级以下的任何魔法,也可以无视六级以下的物理攻击。

    甚至有一次马特乌斯掉进一个火山口里面,炽热的火山熔岩也没有烧坏他的身体。

    虽然只是传说,但是人们相信,巨龙的血液绝对是好东西。

    只不过巨龙太稀有了,屠龙英雄更是稀有,而能够屠杀黄金巨龙的英雄一千年也未必出现一个。

    光明教会的确珍藏着一瓶大约两公升的龙血,这不是什么秘密,因为龙血就放在光明大神殿中。

    作为法师团的高级成员,塔扬每天都可以看到那瓶龙血,但是要想把龙血偷出来,却是一件几乎不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在光明大神殿内,随时都有上百位高手保护,没有人能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拿走龙血。

    然而塔扬并不害怕被发现,因为他另有计划,既然不能偷,也不能靠武力抢夺,那就直接从光明大神殿带入遗弃之地。

    除了至高神的塑像,塔扬有权利触摸光明大神殿中的任何一件东西,包括那瓶龙血。

    塔扬可以装作擦拭瓶子上的灰尘,把龙血瓶抱在怀里,然后他会给雷发送一道灵魂波动,在遗弃之地的雷立刻召唤他,龙血就会跟随塔扬一起抵达遗弃之地了。

    计划天衣无缝,可行性及高,唯一的缺陷就是从今以后塔扬再也不能回到光明大神殿中去了,必须留在遗弃之地。

    这也正是塔扬地希望所在,与其作一个整天提心吊胆,每隔两三天被砍下一块肉来的人类,还不如安安心心的作一个妖巫好呢。

    “主人,光明教会的确有一瓶龙血。六千三百多年前,光明教会的魔导师欧罗巴曾经斩杀过一头黄金巨龙。从那以后,这头巨龙的献血就成了光明教会辉煌的象征,一直供奉在至高神的塑像前。”妖巫布玛知识渊博,立刻说出了龙血的来历。

    塔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矮小猥琐的妖巫怎么可能知道光明教会的秘密?

    他哪里知道,布玛是一个六千多岁的古人,六千多年前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和昨天一样。

    “主人,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这次任务,我愿意利用契约跟随到人类世界去一趟,协助塔扬盗取龙血。”还没等雷批准这次计划,布玛就已经自告奋勇参加了。

    不得不说塔扬的计划令雷很心动。

    能够让血肉永远不腐烂,的确是雷追求的目标之一,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每隔几天召唤一次塔扬了。

    虽然不腐烂并不代表着拥有生物活性,但是雷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既然龙血是光明教会的宝贝,而光明教会又是雷的敌人,雷早就已经把光明教会中的东西当作了自己的战利品,提前享用一下战利品也是应该的。

    “布玛,你不是想要帮助塔扬,而是想趁机在人类世界留下一个空间坐标吧?”雷盯着布玛,语气突然变得很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