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刻夜墨>修真>天尸府 > 第九章 出发万兽 (一)
    出发万兽(一)

    雪花飞舞,狂风肆虐,黑暗笼罩着大地,从高处俯瞰大封帝国,万家灯火照亮。无数微弱的火光照亮了整个大地,人们不再畏惧黑暗以及黑暗中隐藏的危险。

    帝国西部边界,近百米的城墙绵延数千公里,连接着一座又一座山峰,宛若远古巨兽一般,坐落在一片荒芜漫天风沙的大地上,阻隔着蛮荒世界与文明世界之间的交通,保护着大封帝国无数的生灵。入夜,百米高的城墙上结上厚厚的冰层,像是给高墙穿上冰甲一般,城墙上每隔十米点起一巨大的灯笼,士兵站立在灯笼旁,才能稍微感到一丝温暖。巨大的城墙下面,长满了青苔被冻在冰层的下面。来回巡逻的士兵不计数,个个神情严肃,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在一声“轰轰”的声响中,城墙上巨大的石门缓缓打开,从城中走出一彪悍的中年男子,高大的身躯,宽大的手掌,茂密的胡须长满了双颊,一双坚毅而犀利的眼睛如猎鹰一般,寒冷的天气下仍旧穿着盔甲,每走一步便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就像雄狮一般,此人名叫石海,是大封帝国西部边疆的总元帅,是位极强的修道者,坐镇西部边界近十年,大大小小的战役经历过近千次,具有丰富的作战经验。

    望着巡逻的士兵,他开口说道:“诸位,每年的严冬,蛮荒便会发动猛烈的侵袭,今年也不会例外。”浑厚的声音传到每个士兵的耳朵。“再过几天便是年关,那些杂碎们随时会发动攻击,这几天一定要严加警戒,仔细巡逻,巡逻半径由两百米变为三百米,每三小时一换。再从军营中再调出十分之一分别在炮塔、烽火台、暗渠中,若有异动立即警报。每人每天多加两个馒头,一块肉,一碗肉汤。”“是”众士兵齐口答道。望着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空。他知道,今年一定比往年更加惨烈。几天前国都建明传来密报,蛮荒此刻妖兽横行,无数的妖兽正迅速的向边界而来,其妖气遮天蔽日,沙尘漫天,必有强大的妖兽统领。朝廷命他死命抵挡,阻止妖兽进入帝国,朝廷正全力组织兵力,不日便会前来增援。

    男子望向黑暗深处,耳边仿佛听到各种妖兽在嘶吼、在咆哮,那是对鲜血的渴望,对食物的兴奋声音。未来会怎样,他收回目光,看着纪律严明的士兵,他想着,再过几天这些鲜活的生命便会战死沙场,慢慢的化作枯骨,归于泥土。没有人会记住他们,他们就像从这个世界路过,除了生命,他们不会留下仍和东西。也许多年之后会有人歌颂赞美他们英勇无畏,可没有人能体会到他们的悲哀和凄凉。战争向来是残酷的,你以为你取得了胜利,其实那是失败的开始。

    他突然很想回到家里,自己走的时候孩子刚满周岁,现在已经十一岁了,近十年没有回去,锋儿已经不认识我了吧!想到这,石海流露出无奈的笑容。倘若这次能活着回去定要回家瞧瞧这小崽子。看着深邃的黑暗,石海暗想着“来吧,杂碎们,来多少我杀多少。”寒风吹在他那冰冷的铁衣上,说不出的萧瑟与孤寂。

    将军身着寒铁衣,千军百战留遗痕。

    执剑仰首星辰月,醉酒卧榻温柔心。

    年关将至,大风帝国内的百姓正准备着过年的物品,上到达官贵人,下到乞丐艺人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勤勤恳恳的工作一年此刻总算可以休息一下,好好的与家人团聚几天。而此时枫山周围更是无比的热闹,因为国都建明的一位公子看上了村长家的女儿,婚礼竟是在村子里举办。这对枫山来说可是个天大的消息,大红灯笼挂满了街头,迎亲的队伍挤满了村长家门,堵得水泄不通,锣鼓敲打的嘈杂声回荡在村子上空。爱热闹的村民带着孩子,站在远处看着,议论着。

    离村长家稍远一点的地方,锣鼓声才稍微小了一点。“他爹,你说,国都的公子哥咋会看上咱这儿的闺女?”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背后背着一个两三岁的娃娃,昂着头看着迎亲的队伍,一脸的疑惑对身边的男子说道。

    男子皮肤黝黑,脸上满是岁月遗留的伤痕,眼中流露出被世俗磨练的沧桑。“我听咱哥说,几年前,小鱼儿救了一个快要死哩男人,细心照顾了好多天,毕竟是年轻,这一来二去的,俩娃不就看对眼了呗”。男子“吧唧”抽了一口旱烟,眯着眼睛说道。

    女子看着迎亲的队伍,转过身对男子说道:“你瞅瞅,这——么大的声势,万一那小子对咱家鱼儿不好咋弄嘞,咱家鱼儿可不能被人欺负,哼~”中年妇女皱紧眉头,满不高兴的说道。男子瞅了女子一眼,无奈的摇摇头。“小鱼儿大了喽,她会有自己想法嘞,就算拦住她一时,还能拦她一辈子吗?”说着男子把头低了下去,好像在思考什么。“那男娃被小鱼儿救回来里时候,是我给治嘞,那种伤搁一般人身上早就死喽,那男娃竟用二十多天就痊愈了,绝对不简单呐。”男子狠狠的吸了一口旱烟,脸色十分的复杂。

    “那咋办呐?他爹。你跟咱哥说了没?他能同意这桩婚事吗?”女子看着男子的双眼,一脸焦急的说道。“我咋能没说,咱这些小人物左右不了大局的。唉—”。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再次看向那热闹的人群,不在说话。

    热闹的人群里一个胖子被人挤来挤去,他正张口大骂着:“那个孙子踩我,哎呦,别挤我脸。”这人正是叶明心,他被叶枫从山上拉下来,说带他吃顿大餐。兴奋的他急忙从山上跑了下来。到了山下才发现竟是村长家闺女叶水鱼出嫁了。这时他想起自己小时候整天跟在叶水鱼身后,不停的水鱼姐、水鱼姐的叫着,那时叶水鱼经常逗自己玩,每次把自己逗哭,她才肯罢休,捂着肚子在一旁不停的“哈哈”笑着。

    费尽了力气,叶明心终于挤过人群。他发现院子一角落里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头发乱七八糟的乞丐正蹲在一只板凳上,双手抓这一只烧鸡埋着头吃的正香,像是饿了许多天似的。叶明心直挺挺的向那人走去,走到面前,那人还不理他。“啪”叶明心一手拍在乞丐的头上,说道:“喂,臭老头,说带我吃大餐,不就是蹭吃蹭喝吗?说的真好听。”叶明心一脸鄙视的看着叶枫。叶枫撕下一口鸡肉,反眼瞅了一下叶明心,说道:“什么蹭吃蹭喝,你看我像那种白吃白喝的人么,我可是给了贺礼的。”

    “切,你哪来的钱。就咱们那点东西,谁能看得上啊!白送人家都不要。”叶明心满脸的不信,抢过叶枫手里的半只烧鸡,坐在板凳上毫无形象的吃了起来。“嘿~你这臭小子,没长手啊!不会自己那么。”叶枫抢过一只鸡腿继续说道:“我那宝贝,一般人可用不起,他俩若是运气好,唉~不说了,不说了,亏大了啊!”一边说着一边做出十分痛心不舍的样子。仿佛真的丢掉宝贝一般。“快吃,快吃,千万别客气,能吃多少是多少,真香啊!”一边说着,一边朝院子中满是食物的桌子那走去。看着叶枫又开始了战斗,叶明心叹了口气,无语的转过身,满手的油污往衣服上擦了擦。他决定还是先去找叶水鱼,毕竟很长时间没有见了,还是有些想念的,水鱼姐今年二十三了,一定又漂亮了吧!嘿嘿不知道脾气有没有变,是不是还是那么古灵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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