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003

    那天,我在京城最繁华的酒楼吃酒。

    春日来了,此处的人也多了起来,来来往往的。其实我挺喜欢在这儿呆着的,人一多,总是能听到些京城盛传的奇闻趣事、八卦闲话。

    不过,通常这些话题的中心,都是我本人。

    我听着还挺有意思的,不过程梓那个小孩子最是听不得旁人辱没我,常常给自己能气个好歹。

    所以我便宽慰他,说京城传我风言风语者众,若是都要管,我岂不是得累个半死啊?

    再说了,这样的风言风语,还是我特意让传出来的。我既然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当然要有一些证据来证实这件事了。

    也就是在那日,我碰见了想要共守一生的人。

    要说一见钟情,我平日是不信的,那不过是为自己的见色起意找了个体面的借口罢了。

    可是直到我看见了他。

    他是我见过,穿着白衣,最好看的人。

    说我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在他看过来的那个瞬间,我心如鼓,“咚咚”地跳个不停。

    可真是个妙人。

    在我沉迷于此的时候,他浅浅开口,声音淡淡的,像夏日流过岩石的山泉,沁人心脾。

    他问我何故擅闯。

    我自知失礼,连忙赔罪,但仍然抱着想要和他同饮的想法,寻求他的意见。我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只记得满脑子都是“莫要错过”四个大字。

    我问他名讳,他说自己叫方青云,闲散的俗人而已。

    现在想想,哪里是什么俗人,那个时候的他,就是揣着些不为人知的坏心思,欺负我是个武将,对于一些事情不甚清楚。

    不过此刻的我,应该庆幸那个时候的他揣着这些坏心思。没有这些,哪里还有后来的我们。

    后来我知晓了他是北楚来的质子,又因此下狱受伤。伤得挺重,血流得我一时都不清了,却还记得要在他的逞能。

    当然,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

    那次我双手被包扎的严严实实的,动一下都困难。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的杏花糕,掰开了一半,塞进了我的嘴里。

    唔,有些甜。

    那时他还真是冷漠啊,就算是要救我,也要见我出丑,不苟言笑的,还要挖苦我两句。

    他不愿意收拾刘轩赐他的官邸,我就带着程梓去给他收拾。谁料我伤还没好,又经此劳累,居然发了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