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刻夜墨>都市>最佳前女友 > 二十七 十秒钟的约会?
    二十七十秒钟的约会?

    抱歉:(甩不走我的朋友,晚上十时地铁站见可以吗?

    林绚意在除夕当天收到这则讯息。他们原本约七时去吃晚饭,再到海旁倒数,现在计划有变,不知是令她安心还是失落。不用单独晚餐便不用紧张,但没有烛光晚餐好像少了分JiNg彩。

    她重复把讯息看了几遍,自己也回覆了,但她确信心里面有份失落感。

    不是早约好的吗?不是nV生优先的吗?什麽朋友甩不走?

    想着想着,便不甘心起来,想追问又下不了手按传送,唯有打开衣柜,看看穿什麽b较好。她试穿hsE的连身裙,上面印有细碎白花,看起来像是去野餐,不行;她再穿上及膝的纯黑连身裙,然後看住镜中的自己,不一会便觉得像是去参加丧礼,不行。

    她在衣柜里找别的看看,最後试上灰sE的半身裙和白sE毛衣,再选了几件外套,便决定穿黑白格子的外套。她回头看看桌上的时钟,才下午二时多。这真是一场漫长的等待。

    於是绚意打电话给周凯君。

    「你不是有约吗?问我这晚有什麽做g什麽?」凯君问。

    「关心你不可以吗?」绚意坐在书桌前,把玩着随手拿起的发圈。

    「那你应该知道我整天都在上班,没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