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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七节狼集

    “我们可以与神使直接谈判,谈判的对象并非只有一个,何况当初是女神冕下无法保护她的信徒!”奥斯玛突然说道。

    “这倒是一个办法。”凤舞笑道,她转头看了一眼达特朗的脸色……这家伙大概是前段时间在地表晒太阳晒得很了,脸上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前面的斥候突然传来了警讯,发现有人行动,众人立即隐藏到了前面那条土路的侧方,路旁那些灌木虽然低矮,却能恰到好处的隐藏起他们的身形。

    过了片刻,前面果然来了一支二十来人的队伍,这支队伍看上去像是一支佣兵,一共是二十三名黑暗德鲁伊战士,一名德鲁伊法师,为首的那个队长模样的人是一个高级剑师,其他都是一些低级的剑士,那名法师却是一名三极的德鲁伊法师,实力不亚于那个队长。

    “咳,”奥斯码轻咳一声从路旁走出来,法犸和另外一名战士也紧跟着他出来,护卫在他两侧,“各位,不要紧张,我们是路过的。”

    那些佣兵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强,但他们的作战经验还是很丰富,在奥斯玛等人出现的同时,就已经摆出了三人一组的小范围战斗队形,而那名德鲁伊法师则立即躲在了一个战斗小组的后面,取出了法杖准备施法。

    凤舞等人也从藏身处走了,站在奥斯玛的身后,道路上的气氛有些紧张,不过那个队长并没有做出一些容易让人误会的举动,而是谨慎地问道:“尊敬的先生们,请问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效劳的?”

    担任佣兵领队的,除了武技之外,社会经验也很重要。这位高级剑师一眼就看出了奥斯玛等人的武技远远超出自已,且不说对方还有着一位看起来魔力水平不低的德鲁伊法师,单单是那些战士,就不是他们这支小队伍可以应付的了。

    尊重强者,不仅仅是礼貌的问题,而且也是为了自保,看着对方不似怀有恶意的模样,这个队长越发不肯在礼数上有所疏漏。

    奥斯玛还了一礼道:“我们是从远方而来的游历者,可是我们却在这里迷失了方向,而且用尽了补给。尊敬的先生,请问往哪个方向走,可以最快地找到我们需要的食物和清水?”

    德鲁伊有一个传统,为了追求强大的武技,往往会远行游历,迎接各种挑战,虽然也有结伴同行的,但很少是这么多人同行。

    那个高级剑师古怪地看了众人一眼,明智地选择了相信,他指着来时的方向道:“从我们来的方向,沿着这条泥路,只有一天的路程,你们就可以走到狼集,你们可以在那里补足给养。”他明显是不想和奥斯玛等人多打交道,毕竟这些人给他们这支队伍造成的压抑太大了,老老实实的回答了奥斯玛的问题之后,他就准备走人了。

    奥斯玛等人也看出了他的不安,几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只有放弃了从对方口中多打听点情报的打算,奥斯玛礼貌地向那个剑师说了‘再见’,他们便匆匆忙忙,象是躲避瘟疫般的离去。

    “我们难道像是坏人吗?”法犸有些郁闷地道。

    “这可不怪他们,看看你们的样子吧,一个个就跟穷困潦倒的盗贼似的,形象太恶劣了。”凤舞说道。

    众人彼此打量之后,不由得都笑了,除了几个女孩还好,其他人是脏污得不像样了。自从离开大营之后,一路人都是忙于奔命,尤其是在沼泽这段日子,经过连番的历难,大家身上的皮甲都已经破烂不堪,比起街头的乞丐也好不了多少,偏偏一个个杀气凛然的,难怪人家要避之大吉。

    奥斯玛苦笑道:“看来我们要收拾一下各人的卫生,不然的话,等到了集市,恐怕还没有进行补给,先要被人当成强盗攻击了。”

    好在大家都有换洗的衣物,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总算是能够见人了,克雷顿释放了几个水球术,女孩子们甚至将头发也洗了一下,弄得克雷顿挺郁闷的……堂堂一个七级德鲁伊法师,竟然变成放洗澡水的了。

    知道前面有了人烟,大家的心情都好了起来,队伍的行进速度也加快了不少。但奥斯玛和奈洛丝却变得沉默起来,自从何凤舞谈话之后,两个就是这付模样,克雷顿等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回事,无从劝起,凤舞是最清楚的,但她目前也不可能自曝身份。

    那支佣兵小队并没有欺骗他们,沿着那条简陋的道路,大约走了三、四个时辰之后,众人便看到前方出现一个村落的影子,从上面挂着的那个绣着狼头的标志来看,就是那名剑师所说的狼集。

    这个集市的栅栏跟其它集市一样,用的都是整根的原木,岗楼上站着全副武装的战士,看到一行人过来,只是略为询问了几句,便打开栅门让他们进入。集市不是很大,一匹匹驮马站在那里嚼着干草,旁边还有一些脚夫模样的人或者整理骡马,或者席地而坐的休息,最热闹的还是酒馆,里面不时传来一阵阵喧嚣声,一些佣兵模样的战士三、五成群,随意地坐着,他们大多是一些低级别的战士,其中偶尔也有几个中级职业者,看情形应该是一些商队的护卫之类,其中并没有什么厉害的角色。

    走在前面的一名战士向旁边的一个脚夫打听了一下之后,回来禀报,这个集市的补足都能过那个酒馆老板进行的。一行人将马匹系在酒馆外面的马桩上,留下两名战士看守,其他人都跟在奥斯玛的身后进入酒馆。

    掀开那个已经满是油腻的门帘,迎面而来的那股浓重的味道顿时让人掩鼻,如果是单纯的酒味也还能忍受,可这股子味道混合了酒味、菜味、不同的体味,乍一闻到,能够坦然受之的还真是不多。

    在这个集市上,面积最大的一座建筑就是这个酒馆,里面大约有六、七十个酒客,有佣兵也有商人,但没有脚夫——他们所赚到的辛苦钱是不会浪费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