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刻夜墨>穿越>好莱坞往事 > 第 4 章 想不出简介
    那次试镜我们俩都失败了,不过我一直耿耿于怀,因为他输给的是爱德华·诺顿,我输给的一个后来再也没演过什么知名角色的无名小卒。

    不过我和莱恩真正成为朋友当然不是靠倒霉的鲍比。

    是因为我在招租,而莱恩刚巧是那个来看房子的人。

    我当时租的公寓很小,大概仅有四十平方,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决定招个人陪我分担房租。

    然后在经历了一系列奇葩面试者后,莱恩从那道门里冒了出来。

    莱恩是一个很理想的室友,他爱干净——不面试者挂在嘴上的那种套话,安静,但又不会干扰我晚上开着电视干别的事这一习惯。

    更重要的一点是……嗯,他对电影的品味和我差不多。

    “快问快答,最喜欢的导演。”

    “恩斯特·刘别谦。”

    “哦?你最喜欢他的哪部电影?”

    “《你逃我也逃》。”

    “……很好,欢迎入住。”

    朋友们,21世纪,要找到一个喜欢刘别谦的人可不容易啊。

    莱恩成为我的室友后,也暂时地拿到了我“最好朋友”的位置。

    因为原本我的“最好朋友”这一位置就是空的。

    从小到大,我都只有“阶段性”的朋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总有那么几个同进同出,一起吃饭的朋友,他们就成了我“阶段性”的好朋友。

    不过一旦这段时间结束,我从那些学校毕业,这些朋友也就不常联系了。

    而我和莱恩那时正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分摊一间公寓,又在同一个咖啡厅上班,他又是我认识的人里唯一可以尽情吐槽试镜碰到的烦心事而不用担心对方听不懂的人。

    他能够打败那些并不存在的竞争对手们并成为我的最好朋友实在不是什么意外的事。

    我遇见莱恩的第二年,又一次失败的试镜后,我买了啤酒回公寓。

    我们俩开始借酒消愁,嗯……我开始借酒浇愁,莱恩只是在把啤酒从易拉罐里倒到杯子里。

    那是我第一次提到——

    “嘿,我们该自己写个剧本?”

    我不记得莱恩最开始是什么反应,因为我完全被这个念头搞兴奋了,酒精在我的血液中疯狂流动,但我从未觉得更加清醒过。

    “我们该一起写个剧本,莱恩。”